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2-09 16:41 来源: 靖边人大

——2026年2月5日在靖边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华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各项工作稳中有进。

一、坚持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不断擦亮鲜明政治底色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党组会学习25次、全院干警大会学习17次,原原本本、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确保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

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党组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次。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全年请示报告重大事项7件次。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学习33次。深化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及靖边县干部作风整顿,开展“以案促改”集体学习4次。高标准推进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措施28项,逐一建立了《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台账》,修订完善了6项关键制度,持之以恒锤炼党性、改进作风。

赓续传承红色基因。自觉保护运用靖边红色资源,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3次,主题党日活动18次。组织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结合本地特色找准融合载体,成立革命旧址保护办案团队,建立“网格+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挖掘历史故事1段,相关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交流,将红色基因融入检察履职实践。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7人,提起公诉457人,同比分别下降38.86%、36.79%。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逮捕17人、起诉15人。对涉黄赌毒犯罪逮捕50人、起诉6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和社会危险性不大的不批捕151人,不起诉105人。扛牢反腐败政治责任,加强监检衔接配合,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5人,起诉5人。依法行使检察侦查权,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犯罪2人,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7人。以“检察+服务”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组建民法典宣讲团队深入9家企业进行宣讲。开展“涉企‘小案重罚’‘过罚不当’等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专项活动,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释法说理等方式,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次,激发企业活力。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活动,针对涉企执行案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保障企业权益。

聚力加强生态保护。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筑牢生态保护法治防线,起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47人,追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102万元。开展野生鸟类保护专项打击行动,针对非法购买野生保护鸟类饲养并转租获取利益的行为,制发检察建议1件。助力地下水安全保护,办理督促整治洗车行业违法用水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院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探索建立“检察监督+创新治理”工作模式,与县委社会工作部建立“五级五长+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在实现共治共享公益司法保护方面精准发力。加强与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协调合作,重点督促整治煤油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办理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中小学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器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就开发商拒不整改消防隐患问题,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提起诉讼2件;督促整治297辆涉原油刑事案件涉案车辆规范移交处置。切实发挥检察监督在纠正违法、诉源治理等方面作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就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长效工作机制3个。

三、坚持民有所盼、检有所为,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盯电信网络诈骗、恶意欠薪等民生痛点,依法办理各类诈骗案件27件30人,批捕14人,起诉29人,追赃挽损178万元。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等小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和执行监督案件41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775万余元。加强与妇联、残联、工会、司法局等部门的务实协作,受理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线索78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线索1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9万元。

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化建设,集中统一办理未成年人“四大检察”案件。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36件61人,同比下降13.64%、14.08%,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46件67人,同比下降20.69%、44.17%,制发督促监护令30份。会同公安、教体部门在靖边中学设置“护苗”工作站,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活动80场次,覆盖师生、家长2万余人次。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专题法治讲座2场,提升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推动公安机关对宾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6家违法经营场所作出行政处罚。

高效化解群众各类信访诉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尽职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处理各类群众信访150件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率均为100%。38件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按期办结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4件。协同县委政法委、属地乡政府,成功化解长期信访积案7件。

四、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主动履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7件。纠正漏捕、漏诉5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份,采纳回复率100%。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0件次,采纳回复率100%。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3次。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采纳率100%。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组织巡回检察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1轮,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人民法院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27件,采纳率100%。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定期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就虚假诉讼案件的防范和查处情况进行交流沟通,高质效办好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共受理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3件,结案提请抗诉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1件,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8件,采纳率100%。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立案不当、违法送达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3件,采纳率100%。围绕市场监管、交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对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立案、审查、裁定、执行的监督,对超期限受理、人民陪审员违规参与非诉执行审查活动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2件,采纳率100%。将行政违法监督作为做实行政检察的“突破口”,加大对情节严重的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的监督力度,办理违法处置国有资产、未依法保障农民工权益、政府信息公开超期等监督案件8件。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80件,充分运用“三个善于”做好“可处罚性”审查,结案提出检察意见62件74人,终结审查18件26人。

规范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74件,磋商终结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70件,到期回复整改69件,对1件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立案民事公益诉讼47件,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0件,一审生效判决全部支持62件。聚焦“公益保护”,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传统领域全覆盖,并在英烈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反垄断等关键领域实现新突破,办理网络直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等4件案件入选省院典型案例,办理督促整治农村宴席“流动餐厅”食品安全隐患等3件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获得最高检领导肯定。

五、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严管厚爱并举。组织新提任干部廉政谈话1次,与干警谈心谈话36人次。开展检务督察5次,提醒谈话11人次,及时督促问题人员和部门全面整改。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会2次,守牢思想主阵地,审核发布信息372条。严格“三个规定”填报,主动记录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事项39件。新招录3名公务员,交流轮岗5人,完成4名检察官等级晋升。外派70余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2人次获得省级部门以上表彰,16人次获得县级部门以上表彰。

抓实“三个管理”加强业务管理,深化大数据赋能,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7个,成案48件,切实做到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办案质效。加强案件管理,实质性开展案件流程监控,采取“数检通”与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测案件2449件、案卡信息5400余处。加强质量管理,落实“未经检查不得归档”,全年开展案件评查6次。推进132件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次,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邀请列席党组会议13次。积极落实人民监督员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活动29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27件次。组织完成第二届38名听证员聘任,召开检察听证23件69人。接待律师79人次。程序性案件信息公开505件。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356条,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公众号转发10篇,5篇调研文章在市级刊物刊发,11项工作成效被省、市检察院信息采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协调,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还需做实。法律监督针对性、穿透力有待加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力度还需加大。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还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需加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一年。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全会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工作安排,统筹做好“四大检察”,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靖边检察实践。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稳检察事业“方向盘”。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统一,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服务大局护民生,织密社会安全“防护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坚持严的一手毫不放松,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大检察“双进”工作力度,让百姓了解“家门口”的检察工作,提升实际办案质效。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实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实质性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深耕主业强监督,锻造法治建设“硬支撑”。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大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力度,促进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依法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强法定领域办案,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持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树立大数据思维,通过深化数字检察技术应用与自主研发监督模型,强化对隐蔽性违法线索的挖掘能力,切实增强法律监督的穿透力,以数字革命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四)严抓管理提质量,守住公平正义“生命线”。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主线,牢牢抓住案件质量这一检察“生命线”,严格审查案件,加强审查报告等文书质量把关,抓好检察“三个管理”,切实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激发检察工作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同时加大典型案例培育力度,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高质量案件,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从严治检铸铁军,筑牢廉洁从检“防腐堤”。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法律监督专项培训,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紧盯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从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将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紧紧围绕靖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增创新优势、实现新突破,为推动靖边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附件: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①“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以党中央转战陕北沿线革命旧址保护为核心,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寻访、保护、传承”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加强对革命旧址、革命文物的保护,传承和弘扬革命精神。

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根据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适用法律人人平等的原则确立的准确惩罚犯罪的刑事政策。一方面,要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惩罚。另一方面,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具有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也要依法予以裁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③检察侦查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对于实践中司法人员严重侵犯公民权利、妨害司法公正甚至存在利益输送的案件,需要检察侦查依法及时介入,既查人也纠案,促进对事的监督。

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行政争议解决过程中,通过司法、检察、行政等多维度协同发力,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质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标。

⑤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活动:最高检于2025年3月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聚焦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等11项重点任务,旨在解决涉企案件中的管辖争议、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步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

⑦“三个善于”:指办案中“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⑧“三个管理”: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旨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⑨检察“双进”:是指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基点,实现检察机关“线下进驻综治中心、线上进入城乡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