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2-10 16:45 来源: 靖边人大

——2026年2月5日在靖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靖边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  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靖边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靖边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和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审判执行案件13716件,审执结12653件,同比分别增长18.14%、14.33%,结案率92.24%,员额法官人均结案487件,高出全市、全省平均值,审判质效指标趋优向好。

一、筑牢政治忠诚,以更高站位显担当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3次。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心组成员带头交流研讨26人次,举办读书班1期,开展警示教育4场。

全面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1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跟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交流发言24人次,政治轮训56人次。以“党组领学、支部促学、党员带学、干警跟学”四级联动学习机制,推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入脑入心。在榆林审判“院长论坛”发表《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理论文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院落地生根。

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专题会议5次。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深化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原创稿件155篇,获省市县级媒体及平台转载12次,筑牢网络意识形态阵地。

激发党建引领作用。规范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领导班子及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5次。深化“党建+审判”融合,与商洛中院、耀州法院等开展党建业务交流,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在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执行一线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干警承办案件占比超90%,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5次,服务群众2000余人次。

二、深化平安建设,以扎实举措护稳定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78件,审结436件,判处罪犯48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2人,三至五年有期徒刑30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43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完成3000余名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审核。严惩妨害社会秩序犯罪,审结“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案件120件,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严厉打击侵害人身财产权利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妇女儿童、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联犯罪案件41件,守护人民安宁。精准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159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依法追缴违法所得793.2万元,并处罚金186万元。其中在殡葬领域专项整治中,依法对罗某某贪污、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30万元,形成对腐败行为的强大震慑。

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选派2名法官干警常驻综治中心,指导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推进先行调解2工作,构建“返聘退休法官+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司法确认”3模式,先行调解案件4675件,司法确认635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四个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精心打造了“黄土解纷站”“法润商和”等特色调解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3354件,开展巡回审判13次,法治宣传活动19次。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持之以恒强化风险防控。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案件2692件,涉案标的6.03亿元,与县金融机构召开工作联席会,全面推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4。围绕防控房地产领域风险,妥善审理靖边县华庆雅苑、中梁星海悦府等房地产纠纷案件224件,助力“保交楼、稳民生”。着力防范涉诉信访风险,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行院领导每周三轮值接待制度,共接待来访群众133人次,办理中央巡视组及各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164件,见面率达到100%,化解率77%,位居全市前列。

三、服务发展大局,以务实作为促提升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审结涉企纠纷案件2695件,涉案标的3.95亿元。开通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审结各类投资、买卖、租赁等案件1033件,总标的额3.2亿元,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优化司法助企模式,围绕杨桥畔工业园区、东坑农业园区等重点产业需求,院庭长深入13家企业开展司法护企,帮助企业解决合同履约、用工规范等难题15个。强化善意文明理念,对18家企业采取“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柔性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并重,依法受理行政案件150件,审结143件,和解撤诉22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达100%。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指导,举办行政审判庭审观摩、行政执法培训14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撤销违法行政处罚6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8件。向县交通局发出交通运输领域司法建议书,助力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

服务美丽靖边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构建“刑事惩处+民事追偿+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审判体系。审结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涉环境资源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83件,判处赔偿生态修复费160余万元。探索构建司法审判、普法教育、遗址保护于一体的司法服务新模式,在统万城建立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为文化遗产守护凝聚多方合力。

四、厚植为民初心,以实干担当暖民生

用心用情强化民生保障。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受理民商事案件8215件,审结7720件。聚焦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审结相关案件738件,以“小案件”守住“大民生”。紧扣家庭和谐稳定,审结婚姻、抚养等家事案件823件,调撤450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制作并发放《离婚证明书》,破解家事纠纷后续办事难题。守护百姓安居环境,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相邻关系纠纷案件481件,着力化解邻里矛盾、优化居住环境。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促进乡村振兴,审结农村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等涉“三农”案件252件。注重劳动者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78件,追索劳动报酬619万元。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5,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3万元,缓减免诉讼费12万元。

聚焦聚力推动执行攻坚。精准发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4843件,执结432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3亿元,同比上升32%。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速执快办,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压缩至93天,让公平正义的实现全面提速。创新交叉执行模式,通过交叉执行化解160件疑难案件,有力破解“人情案、关系案”干扰。强力推进“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共恢复终本案件1600件。强化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动,出台拒执刑事案件实施意见,向公安局移送拒执案件7案7人。扎实开展“陕亮执行·2025”6“每周三集中拘传、拘留”等专项行动,累计拘传被执行人1001人,拘留481人,查封房产31套、车辆17辆,冻结银行账户3.2万个,利用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卡口布控被执行人38人。加速财产处置效率,司法拍卖房产、车辆等27起,成交金额107.8万元。创新推出柔性执行举措,办结以物抵债案件8件,抵债金额514.5万元,“以100只鸡抵债”等案例被人民法院报、西部法治报报道。用足用活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全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887人次、限制高消费3168人次、悬赏251人、发布律师调查令55份、移送执转破案件2件。完善信用修复体系,及时将153名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移出“失信黑名单”,助推诚信靖边建设。

倾心倾力守护“一老一小”权益。保障老有颐养,审结涉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106件。聚焦老年人法律需求,针对性开展防范养老诈骗、遗产继承、婚姻家庭等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切实提升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以法治守护晚年幸福。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8件。对实施犯罪的34名未成年人依法惩治,昭示“未成年”绝不是“免罪金牌”。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选派9名法官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情景演绎、模拟庭审、庭审观摩等普法活动开展送法进校园,惠及师生10000余人,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

五、坚持守正创新,以深化改革提效能

深耕司法改革沃土。聚焦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有序推进全国法院办案“一张网”7全面应用。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网上立案、跨域立案268件,在线开庭、调解案件86件,线上缴费率100%,电子送达文书7153件,送达完结18830人次,送达成功率93.61%,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推动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8全面落地,全年共推广使用“两状”示范文本4178件,11类常见案件线下应用率达100%,相关经验在全市法院作了交流。

激活审判管理效能。强化数据会商研判,发布审管通报12期,全面分析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和各部门、各员额法官办案质效。强化节点管理,依托审判数据网动态监测立审执各环节指标情况,对临近审限、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提醒督办,推动审限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审限内结案率达92%,有效解决了久拖不决、程序空转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12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全部优于合理区间。

加强审判权力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对“四类案件”9的监督管理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成为常态。持续优化案件“阅核制”10,严格把控裁判文书质量,院庭长阅核案件12055件。规范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全年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11次,研究讨论疑难复杂案件58件,确保审判组织职责有效落实。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推动院庭长优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全年院庭长办案12055件,占比95%。

六、深耕队伍建设,以严实作风树形象

全面提升司法能力。狠抓业务培训,围绕民法典适用、新出台法律法规、法答网11及案例库12应用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653人次。持续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查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强化岗位练兵,通过开展书记员技能大赛等活动,结合庭审观摩、文书点评等形式,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水平。加强审判理论研究,一篇调研文章获省级一等奖。

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全县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健全“八小时内”工作监督与“八小时外”生活监督机制。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严格执行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13],有记录报告1399条,做到“应报尽报、不漏一人”。

强基固本激发动力。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提拔班子成员1名,增补员额法官2名,晋升一级主任科员2名,晋级晋升四级高级警长1名、员额法官4名、书记员28名,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充实审判力量,招录公务员8名,为法院队伍建设注入新鲜血液。

七、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透明强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78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35人次。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把意见建议转化为推进法院发展的具体举措。依法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及时办理回复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作用,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75件,让司法裁判更贴近社情民意。

各位代表,靖边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的全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靖边法院对长期以来关心和帮助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靖边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司法理念还需持续更新。二是案件数量仍然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法官断层等问题突出。三是执行工作的成效与社会公众的感受还存在一定距离,执行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司法作风还存在一些不实不严的问题,过硬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对此,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和县人大决议决定,深入实施全市法院“六项提质增效行动”,更好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靖边、法治靖边建设。

一是永葆对党忠诚,以更高标准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司法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为靖边“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二是紧扣主责主业,以更优履职服务中心大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秩序犯罪。大力支持综治中心建设,加强矛盾预防化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建设黄土高原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推动美丽靖边向快向好发展。

三是厚植为民情怀,以更实举措守护民生福祉。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依法妥善审理民生领域案件,健全涉拖欠工资、住房交付、高额彩礼等重点领域民生案件审理机制,助力兜牢民生底线。持续深化“切实解决执行难”,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化解基层矛盾,助力乡村振兴。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以更强力度深化司法改革。建好用好全国法院“一张网”统一办案办公系统,做深做实科技赋能司法。深化案件阅核工作,推进法答网与案例库深度应用,强化监督指导,统一法律适用。积极参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以基层工作水平提升,促进法院整体工作提升。

五是着力铸魂赋能,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常态化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进清廉法院建设。持续开展实战大练兵,提升专业能力水平。落实落细严管厚爱,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2026年,靖边法院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公正司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靖边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附件一

部分用语说明

1.第一议题聚焦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属性,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其它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

2.先行调解:先行调解是法院在案件立案受理后、正式进入审理程序前,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委托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开展的调解工作,适用于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相邻关系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

3.司法确认:司法确认程序是指对于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审查,出具确认裁定书,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特别程序。

4.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为便捷金融机构依规核销呆账,提升金融司法服务质效,更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陕西省高院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于2024年3月印发《关于试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工作意见》。该制度针对两人以下自然人借款人、标的额30万元以下无担保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及信用卡纠纷,商业银行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经查询得知借款人已经因其他案件无财产可执行而被终结执行的,可以直接向金融机构开具核销预查证明并附相应终本裁定。金融机构可凭该证明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不必再进入诉讼程序。

5.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给予经济救助的制度。

6.“陕亮执行·2025”专项行动:2025年3月27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陕亮执行·2025”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仪式。该专项执行行动部署从3月27日起至12月底,集中对涉民生、涉拖欠企业债务、涉黑恶、涉小标的等执行案件进行专项攻坚,围绕交叉执行、“终本出清”“执破融合”、打击拒执犯罪、规范执行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深入推进,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切实提升执行案件质效,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全面执结各类案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执行领域各种不规范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7.一张网:法院“一张网”,正式名称是全国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系统。简单来说,它把过去分散在各个地方、各个系统的法院工作,统统整合到了一个大平台上。不管是立案、审判、执行,还是诉讼服务、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等,都能在这个平台上完成,实现了全业务覆盖、全流程贯通、全用户服务。在“一张网”的助力下,法院系统内部的数据实现了共享,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法院可以轻松交流协作。而且,它还在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加强协作,打破“数据孤岛”。

8.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2024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针对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制定表格化、要素式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9.四类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四类案件”是指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保护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10.阅核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案件阅核是人民法院院庭长依法对案件的审理裁判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工作机制,目标是确保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防控司法风险,全面提升审判管理现代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1.法答网: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四级法院干警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法答网,法院干警可以就审判工作、学习和研究中涉及的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和司法政策等问题在线咨询。答疑专家须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答疑意见,并经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以最大限度保障答疑意见准确、权威。咨询仅针对法律适用问题,不得涉及具体案件,答疑意见仅供学习、研究和参考使用。

12.案例库:是指收录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该案例库于2024年2月27日上线,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官网首页的“人民法院案例库”图标直接点击进入。用于查询、检索类案的案例资源库,可以辅助司法审判、统一裁判尺度、防止“类案不同判”,通过对案例的收集、筛选,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做实加强监督指导的要求。同时,方便老百姓通过案例学习法律规定、明确行为规则,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起到“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13.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等部门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