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3-07 20:24 来源: 靖边人大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26日在靖边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华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常态化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中心组学习“第一内容”,一年来,召开党组会19次,中心组学习13次,交流研讨31人次,不断提高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及市检察院请示报告法律监督等重点工作30余次。认真准备县委第七巡察组对县检察院党组开展的巡察工作,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将照单全收,逐项整改。

把稳理想信念根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9场,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14次,以党纪党规校正思想和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县委“分类指导、争先进位”三年行动计划,以全院“红蓝双驱 检心系民”党建总品牌,带动4个支部打造党建子品牌,形成“一支部一品牌”矩阵。党组班子及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10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8次,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提升。

把牢意识形态安全。全年向县委和市院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4次。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严格按照“三同步”工作原则加强负面舆情防控和引导,围绕肃清流毒影响,对意识形态阵地进行全面自查。注重意识形态与业务办案的紧密联系,坚持稿件信息“三校三审”制度,及时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在新媒体平台刊发检察信息359篇。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以检察履职助力靖边高质量发展

全力守护平安靖边。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404人、起诉723人,不捕159人、不诉110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法治宣讲17次,1名干警荣获全省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严惩腐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办理危害公共安全案件225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366人。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起诉涉众型财产犯罪19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28人。起诉涉毒品犯罪3人,其中“刘某军等人贩卖毒品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健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率先在全市实现刑事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全覆盖,提出检察意见58件,行政部门均已作出相对应行政处罚,推动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有效解决了“不刑不罚”现象。

助推更优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涉民营企业和优化营商环境案件13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低空产业领域设立2个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协力推动县域低空经济蓬勃发展。“12309”检察服务站入驻产业园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依托“检律助企服务团”,深入产业园区及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和政策宣传11次,帮助企业纾难解困。

积极促进社会治理。注重解决党委、人大、政府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其中2件治理类检察建议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并入选“全市十大优秀检察建议”。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工作在守护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起诉99人。服务乡村振兴,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起诉81人。根据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会签《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配合的意见》,通过调取近三年农产品检测数据3308条,推动215家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纳入追溯系统。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尽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食药、环保等民生重点领域办案力度,办理案件155件。综合运用促成和解、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件。开展网红探店等新媒体营销活动专项整治,督促行政部门检查相关视频广告52条,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经验做法被《陕西日报》刊载。针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清理有关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数据360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尽责保护特殊群体权益。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养老诈骗宣传12次,走访摸排辖区养老机构,对未开展入院评估、未公示价格等问题,制发1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有力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水平。针对母婴店售卖儿童服饰质量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件,推动所有不合格产品下架处理。针对堵塞消防通道、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公共卫生安全等问题,推动新增标准化无障碍停车位24个,开通低位服务和绿色通道6个。加大民生司法关怀,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件,着力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尽职回应群众司法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办理各类信访事项129件,院领导包案19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做实检察“双进”工作,收集监督线索11件,依法化解11件,其中贾某某信访案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36件60人。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27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4万元,及时把温暖送到困难当事人的心坎上。

尽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持续加强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0人。深植“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7件54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3人。结合案件实际,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21人次、家庭教育指导90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31次。充分利用设立在县人民检察院的靖边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中小学生打卡体验等活动10余次。

四、坚持为法治担当,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优化。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1件次、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85件次。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4件次。针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严重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监督意见21件,采纳21件。财产刑执行活动监督中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件,执行回罚金23万元,财产刑监督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市“十佳办案团队”。

民事检察监督更显温度。办理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3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3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2件,发出检察建议42件。持续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精准识别虚假诉讼,办理1起虚假诉讼跟进监督案件,涉案金额30万元,取得了良好效果。

行政检察监督规范推进。不断优化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受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采纳15件。受理行政裁判(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4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件,采纳14件。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申请强制执行、适用法律等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0件,采纳10件。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履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70件,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的2个行政机关,向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22件,督促恢复被非法占用、污染损毁的耕地3081.36亩,守牢国土生态保护红线。督促非法采矿、污染水源等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修复金66万余元,保障国家资源安全。针对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怠于履行督促缴纳罚款职责,致使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1.54万元。开展实地调研和“回头看”活动45次,助推813.61吨农用残膜被回收利用和46万余吨杂盐得到规范处置,工作成效被《检察日报》《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专题刊载。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办案团队”。

五、坚持为队伍赋能,以固本强基锻造检察铁军

以政治建设凝心聚魂。落实推动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自觉做到凡事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目标方向、工作要求、务实举措。

以能力建设培优树典。选配1名党组副书记、2名检委会专职委员,提拔任用4名中层干部,招录了4名公务员,队伍结构更加优化。持续开展检察业务培训,开展为期一周的春训活动,参加省院、市院外出培训20次,轮训干警1200余人次。内设部门获得县级以上表彰9项,35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以检察管理夯实根基。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开展数据分析研判会11次,以强化研判、谋划为核心做优业务管理。审查案件1113件,要求办案部门补送更正136件,制发流程监控45件次,发出书面监控通知书2份,以强化指导、管控为重点做好案件管理。开展案件评查9次299件,以强化评查、追责为手段做实质量管理。

以接受监督提升履职。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履职评议2人次。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1次。院领导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建议20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8次。公开案件信息741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依法履职、奋力赶超,各项工作稳步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还需做实;二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力度还需加大;三是“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质效还需提升;四是检察队伍力量还需充实。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全会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工作安排,统筹做好“四大检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持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靖边建设。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凝心铸魂。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开展政治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强“红蓝双驱 检心系民”党建品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擦亮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大局。紧跟县委各项工作部署,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把高质效检察履职落到实处,推动更高水平平安靖边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深度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严防极端案件发生。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是以更大力度守护民生。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食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医疗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和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办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攻坚行动,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以更优履职提质增效。牢固树立“减压不是减负”理念,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务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发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作用,推动侦协办实质化运行。认真行使调查核实权,精准指控犯罪。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数字检察战略,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对“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的促进作用,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

五是以更严要求固本强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优化案件管理和绩效管理。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检察队伍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诚恳接受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奋勇拼搏、砥砺前行,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靖边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①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②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2023年12月29日,最高检向民政部制发“第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从强化对养老机构设立、运行安全方面的监管、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养老机构做实入院评估工作、指导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监管等方面督促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③检察“双进”:2022年4月陕西省检察院首次提出“双进”工作要求。“双进”是指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基点,实现检察机关“线下进驻综治中心、线上进入城乡社区”。

④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2024年10月,最高检在检察工作考核管理方面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即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⑤三个管理: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⑥三个善于:指办案中“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