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3-07 20:28 来源: 靖边人大

靖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26日在靖边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靖边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 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靖边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靖边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和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年共受理审判执行案件11610件,审执结11067件,员额法官人均办案505件,高出全省平均值259件。

一、党建引领,勤学习践使命,以高标准筑牢忠诚底色

以党的创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审执工作的实际成效。

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院党组“第一议题”制度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3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12次,交流研讨发言24人次。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扎实开展政治轮训、集中研讨、专题党课,切实加强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工作15次,确保中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6次,防范案件舆情风险,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坚持党建业务融合。认真落实县委“分类指导、争先进位”行动计划,邀请群众观摩庭审、组织党员干警进社区开展法治宣讲、开展义务活动、为民生路社区捐赠物品,推动机关与社区党建融合发展。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温入党宣誓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全面履职,抓主业担主责,以实干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严格履职尽责,狠抓审判第一要务,落实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

维护辖区平安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24件,审结476件,判处罪犯63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3人,三至五年有期徒刑107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503人。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63件。惩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依法审结“黄赌毒”犯罪案件42件,审理了全市首例涉精麻药品贩毒案件。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联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7件。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精准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182件。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保障被告人权利,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

守牢民生安全底线。依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051件,审结5843件。认真办好就业、医疗、教育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民生案件352件,以“小案件”守住“大民生”。注重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元的和谐稳定,审结婚姻、抚养、继承、养老等家事案件711件,调撤216件,占比30%。守护百姓安居环境,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相邻关系纠纷案件481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102件,帮助追回欠薪16万元。依法判令高价彩礼返还,审结婚约财产纠纷案件21件,积极倡导文明婚俗,树立婚嫁新风尚。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的理念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依法受理行政案件82件,审结60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行政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5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0件;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庭审观摩,规范行政执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不当行政,依法撤销行政处罚3件;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应诉率达75%;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发出综合性司法建议书1份,推动法治靖边建设。

三、聚焦中心,讲政治顾大局,以主动作为服务靖边高质量发展

结合全省深化“三个年”活动要求和靖边实际,制定营商环境、环资审判等“10项重点工作”计划,切实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共受理涉企纠纷案件1299件,涉案标的9.24亿元,审理周期同比缩短5天,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弘扬诚实信用和契约精神,审结各类投资、买卖、租赁等合同案件855件,促进市场交易安全。探索执破融合机制,移送“执转破”2案件2件,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挽救”与“出清”功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灵活适用执行担保、执行和解、执行异议等措施帮助5家守信企业渡过难关,挽回企业损失150万元。深化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及时屏蔽已履行义务的15家企业失信信息,激励企业诚信经营。

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案件2249件,涉案标的7.45亿元,全县民间借贷案件数连续6年下降,较2016年最高峰时下降68%,有力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民间融资秩序持续好转。着力防范社会民生风险。服务“保交楼、稳民生”,妥善审理中梁、金帝华府等房地产纠纷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紧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排查28次,化解风险苗头案件3件,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着力防范涉诉信访风险,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4件,做实“有信必复”;全面推行院领导每周三轮值接待制度,畅通当事人信访渠道,公开接访51次52人。防范化解法院机关安全风险,对扰乱司法秩序的违法行为发出首份“司惩”罚单,依法保障法官干警依法履职,维护司法权威。

纵深推进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人民法庭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村组社区的横向联动,全院近三分之一的民商事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四个人民法庭受理案件调撤率达50%以上,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设立诉前调解室,成立靖边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由退休法官、社会贤达、员额法官等人员组成诉前调解团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共诉前调解案件3815件,同比上升7%。积极选派法官干警下沉基层网格,为基层组织提供精准化、专业化、常态化指导,对78件纠纷予以司法确认,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扎实推进“无讼村”创建工作,强化分析研判和超前干预,预防矛盾升级形成诉讼案件。及时妥善化解“三农”纠纷,审结土地流转、种植养殖等涉农案件89件,护航乡村全面振兴。善用司法建议靶向发力,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娱乐场所管理、精麻药品管理等行业监管漏洞,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7份,推动行业规范管理。

创新守护绿色生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和环资审判体系,审结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涉环境资源案件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3件。充分发挥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功能作用,在龙州丹霞等重点自然保护区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以补植复绿等方式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守护绿水青山。

四、恪守初心,应民需解民忧,以公正司法增进民生福祉

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暖民心的“小案”,顺民意的“实事”,着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兑现权益“最后一公里”。

搭建便民服务“连心桥”。深化繁简分流3,适用简易程序4、小额诉讼程序5办理案件5536件,占民商事案件的95%。成立执行事务服务中心,实现执行立案、信息查询、案款发放等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有力回应民生关切,加大对涉诉困难群众司法关怀力度,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70.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6金43万元。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居社区、田间地头,共巡回审判案件35件,让当事人就近便利解决诉讼纠纷。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开学第一课”“法院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10场,参与师生达6500余人次。组织干警深入企业、社区网格,常态化提供法律服务,在营造全民守法良好氛围中发挥法院作用。

打好权益兑现“组合拳”。综合推动破解执行难题,共受理执行案件4916件,执结4652件,执行到位金额3.1亿元,同比上升32%,执行完毕率、到位率等核心指标均优于合理区间。扎实开展“陕亮执行”“驼城春雨”等专项执行行动,出动警力2300余人次,执结案件903件,执行到位金额2601万元;强力推进“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共恢复终本案件204件,执行到位金额3821万元;统筹推进异地交叉执行行动,共交叉执行案件36件,执行到位金额176万元,其中1件入选全市典型案例。强化执行威慑力。用足用活各种强制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拘传被执行人1891人次,拘留360人,查封房产44套,扣押车辆20辆,移送拒执罪5案5人。加速财产处置效率,常态化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全年成交拍品6件,成交金额175万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惩戒失信行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088人次,发布执行悬赏192人次,限制高消费3740人次,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守正创新,保公正提效率,以深化改革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

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严责任、精管理、强基础,抓牢提质增效主线。

压实司法责任。认真落实院庭长“阅核制”要求,制定出台《关于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院庭长指导办案、规范办案作用,院庭长阅核案件100%,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改判率、上诉率均位于全市法院前列。压实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抓严审判管理健全完善审判数据会商制度,每月初定期编发审判质效通报,全面分析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和各部门、各员额法官办案质效,通过“周调度、月通报”,能够从横向和纵向的数据对比中找出差距和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升办案质效。不断完善案件评查、长期未结案件预警机制,尤其是对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案件质量。制定出台《重点审执质效指标考核办法》,将办案质效与奖金挂钩,形成科学合理的约束机制。

升级数字应用。创新集约管理模式,以新审判大楼搬迁为契机,在做优诉讼服务上出实招,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科学分区、合理布置,通过信息化手段让立案、调解、保全等诉讼事务实现“掌上办”“网上办”,全年共网上立案、跨域立案268件,在线开庭、调解案件86件,让群众参与诉讼更便捷,让法官办案更高效。以数字赋能司法管理,加强法答网7、案例库8实质运用,形成“有问题,找法答”意识,统一裁判尺度。

夯实基层基础。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新审判大楼于2024年4月1日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12980平方米,包含主楼5层,东、西副楼各2层,配置有办公区、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服务中心、会议室、16个大中小法庭等其他用房,是集标准化、数字化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审判办公用房,极大地改善人民群众诉讼环境、人民法院工作环境和办案条件。

六、凝心铸魂,严教育强管理,以过硬素质淬炼法院铁军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全面提升司法能力。狠抓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民商事审判专题培训,法官助理、书记员业务培训、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等专题培训573人次,努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分批次赴先进法院实地学习考察,不断更新工作理念。着力提升理论研究能力,运用“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宣传信息1362条,被县级以上媒体刊发转载信息宣传稿及学术论坛稿71篇。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干警参加专题学习、听廉政党课、举办专题读书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15场次,确保司法权力规范运行。认真开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司法作风建设规范化、长效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9“十个严禁”10等铁规禁令,切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强基固本激发动力。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任专职委员2名,晋级晋升员额法官5名、四级高级警长1名、书记员4名,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进一步充实审判力量,招录公务员8名。一年来,法院共获得省级表彰奖励2个、市级表彰奖励5个、县级表彰奖励11个,涌现出全省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审判执行业务专家”等一批先进典型。

七、广纳良言,强监督促民主,以坚定的决心打造阳光司法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畅通沟通联络渠道,自觉提高接受监督的思想觉悟,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坚决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矛盾源头预防化解专题调研。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2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56人次。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时把意见建议转化为推进法院发展的具体举措。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共同推进司法公正。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11,选任人民陪审员61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51件,庭审直播案件243件,裁判文书上网5312份,让社会各界“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靖边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的全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靖边法院对长期以来关心和帮助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靖边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司法理念、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二是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等问题亟待推进解决。三是执行工作的成效与社会公众的感受还存在一定距离,执行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少数干警司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改进提升。对此,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和县人大决议决定,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诚依法履职,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向上向好发展,为奋力谱写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靖边实践贡献法治力量。

一、定“从我做起”的思想自觉,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在司法实践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强化“建功有我”的大局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树牢“如我在诉”的为民理念,满足多元司法需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化“如我在诉”“如我在执”意识,做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和实质解纷,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保障品质。

四、营造“你追我赶”的争先氛围,扩大改革创新成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数字法院建设,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健全阅核制,完善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指导作用,提增裁判质量和尺度统一。

五、永葆“自我革命”的斗争精神,培育德才兼备铁军。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开展实战化大练兵,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提升法官干警综合能力素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法院工作。

2025年,靖边法院决心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靖边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一

部分用语说明

1.第一议题聚焦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属性,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其它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

2.执转破:即执行转破产,是当前中国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旨在有效解决债务纠纷,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经济秩序维护。具体来讲,“执转破”机制允许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债务人陷入严重财务危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明显不具备清偿能力时,法院可以根据申请将案件转向破产程序,从而开启破产清算或重整的过程。

3.繁简分流:面对紧张的人案矛盾,2019年,人民法院科学合理界定繁简标准,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4.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5.小额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最为简化的、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6.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给予经济救助的制度。

7.法答网: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四级法院干警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法答网,法院干警可以就审判工作、学习和研究中涉及的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和司法政策等问题在线咨询。答疑专家须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答疑意见,并经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以最大限度保障答疑意见准确、权威。咨询仅针对法律适用问题,不得涉及具体案件,答疑意见仅供学习、研究和参考使用。

8.案例库:是指收录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该案例库于2024年2月27日上线,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官网首页的“人民法院案例库”图标直接点击进入。用于查询、检索类案的案例资源库,可以辅助司法审判、统一裁判尺度、防止“类案不同判”,通过对案例的收集、筛选,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做实加强监督指导的要求。同时,方便老百姓通过案例学习法律规定、明确行为规则,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起到“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9.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等部门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10.十个严禁:《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是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规章文件。内容包括: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凡违反“十个严禁”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11.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陪审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


附件二






靖边法院2024年审结案件占比图